台灣部落格協會成立滿週年囉!特舉辦「台灣派部落客」logo徵選活動,希望藉此擴大台派網友的參與,希冀能廣邀設計高手、集結創意菁英,為廣大台派網友設計出意象簡明清晰兼具時代美感、內涵,且正面、積極具代表性的形象標誌。
評選方式採取(1)不記名線上投票佔20%(2)專業評審評選佔80%計算,優勝者除了可獲得萬元獎金外,獲選的作品還將製作成T-Shirt、貼紙、帽子等週邊商品廣為流傳喔!
參加資格:
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投稿參加
獎勵辦法:
優勝(1名) 獎金15000元及獎品
佳作(5名) 獎金3000元及獎品
作品規格:
請儲存於光碟內,區分兩個資料夾,分別儲存未合併圖層(layers)之原始檔案(*.PSD、*.CDR、*.AI),與已完成圖層合倂檔案(格式為*.jpg),光碟內僅得儲存該參賽者乙件作品,勿將多位參賽者或個人多件作品儲存於一份光碟。
報名表及設計說明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需連同光碟一起繳交。
報名表及設計說明與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由下載:
作品繳交方式:
1.郵寄投稿
2.親自送件
收件地址:
10697 台北市大安區 復興南路1段79巷2號5樓之3
台灣部落格協會「台灣派部落客LOGO徵選」收
收件截止:
2010年2月28日(以郵戳為憑)
聯絡人:
台灣部落格協會 凱特 (02)27210800
mail:tba@tba.tw
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 作品正、反面或其餘參賽文件中之文字圖樣內均不得有任何與設計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等,否則不予評審,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 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 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 入選作品作者,主辦單位擁有全部智慧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主辦單位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 入選作品於領獎前,作者應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 入選作品,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 得獎者應依本國稅法規定負擔稅金。







